昨天报纸登载了中央新规定,要各级单位恢复原来大的节假日,在一定范围内给职工搞福利。这样的规定已经有好多年没见了。好多年来,工会就没有搞福利的权力,所以,虽然有工会组织,有会员们缴纳的会费,但是,会员们却享受不到工会的福利。现在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了,似乎给广大职工一点希望。
然而,报纸虽然登载了,而真正要落实到我们头上,恐怕不是简答的事。因为现在许多领导几年来经过纠风运动,他们早就只会特别小心谨慎,不求有功但求无过,对给职工高福利,他们还是胆小甚微的。害怕自己不会多拿一分钱,去玩会担待责任。所以,许多的单位不一定会认真执行中央规定的。他们情愿得罪职工,也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。
所以,现在看着报纸上的新规内容,我觉得只能是空对空!或者是驴子的眼前挂的胡萝卜,看得见吃不着!说不定还是空欢喜一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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